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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创新时代士兵队伍建设新局面

发布时间: 2022-04-25          编辑:  

  经习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日前印发《军士暂行条例》《义务兵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两部《条例》)以及《军士职业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士兵退役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士兵制度改革转换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同步印发《军士招收工作暂行规定》,6部法规文件均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这次士兵制度改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战略安排,以战斗力为唯一的根本的标准,按照“坚持遵循、目标引领,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体系设计,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类规范、基于法治”的思路,强化全局意识,坚持守正开新,集聚各方智慧,努力把新的士兵制度打造成支撑强军胜战的人力资源基础骨干制度。

一是坚持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落实军委政策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程对标对表、定期检视审视,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聚焦打仗。通过拓宽补充渠道、健全选拔任用激励办法、完善向战为战培训体系、优化应急人才调配机制等,切实让备战打仗的主体力量强起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建强战斗力基础骨干队伍,重点破解职业稳定性不强、专业能力偏弱、敬业动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四是坚持体系设计。统筹构建进、训、考、升、调、出链路,搞好与一年两次征兵、编制调整等相关制度协同联动,保证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五是坚持稳妥推进。充分考虑改革成本和现实可能,把握好改革推进节奏,确保政策制度有序衔接、队伍整体稳定。

这次士兵制度改革,自部署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任务后展开,经历了从基础研究、深化论证到逐步推进、整体推出的过程。2019年初,按照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和课题组,实质推进两部《条例》和配套法规研究制定工作。其间,多次组织到部队实地调研、当面听取意见,就义务兵提前选改军士、军士分类、军衔设置、服役年限等重要改点反复论证、多案比选;法规文稿形成后,征求了军委机关各部门、各大单位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经过了逐级审议和立法评估,各方面普遍达成共识,形成了最大公约数。2022年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为士兵制度改革依法推进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3月27日,经习主席批准,《军士暂行条例》《义务兵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颁布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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